2021年4月21日,北京东城区东四北大街东四十条,王某开着电动三轮车把执勤民警给撞了。 下午6点半左右,东城交通支队东四大队执勤民警,骑着警用摩托车行驶至东四十条时,王某驾驶着电动三轮车从家里出来,即将转弯时,一头撞上了执勤交警。 在询问时,民警发现王某满身酒气,说话慢慢吞吞,民警怀疑,王某刚刚喝完酒。 经行抽血检测,王某的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了每百毫升197.3毫克。王某当天驾驶的三轮电动车的车体宽度、时速等不符合非机动车的相关标准,经鉴定,王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属于机动车。王某的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王某被东城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王某51岁,当天的剐蹭,也造成王某右腓骨下端骨折、右踝正侧位骨折、右踝部损伤。在审讯室,面对检察官的讯问,王某懊悔的说:喝了一顿酒,毁了后半辈子。 2021年6月29日,东城法院以刘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判处王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民警提示:提示所有司机朋友,喝酒不开车,酒后上路可能威胁到每一位道路参与者的安全,还将面临处罚,得不偿失。
来源: 法治进行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