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一名长期躲避债务的被执行人陈某欲从深圳市皇岗口岸出境,被深圳皇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限制并扣留,后被信宜法院依法实施司法拘留15天。
◆◆案情回放◆◆
被执行人陈某与申请执行人龙某的民间借贷纠纷案,经信宜法院依法判决,陈某应支付借款本金5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陈某不履行法律义务,龙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被执行人陈某全家外出下落不明,且经法院多方查询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车辆等,均没有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经申请人同意,法院依法终结本次执行。之后,经申请人龙某多方了解,得知陈某现在佛山市经商,应该有能力履行还款义务,遂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恢复执行后,执行法官刘尚进通过不动产登记系统查询到陈某仍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于是刘法官想方设法,电话联系到被执行人陈某,告知其应履行的法律义务,同时驱车到陈某住处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责令其向法院报告财产。但陈某拒绝露面并继续逃避,同时电话恐吓执行人员,企图恶意规避法律,逃避执行。信宜法院遂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的执行措施,同时通过执行系统层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陈某实施全国边控措施,限制其出境。
◆◆边检查控◆◆
日前,执行法官突然接到来自深圳市皇岗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的电话。原来,陈某打算从深圳皇岗口岸前往香港,过安检时被皇岗边检站拦截控制。皇岗边检站将陈某控制后,随即与信宜法院刘法官取得联系。信宜法院执行干警立刻赶赴深圳,刘法官再次向陈某释明法律义务,但他仍然拒绝配合,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信宜法院执行人员当即对陈某执行司法拘留,并立即将其移送拘留所实施司法拘留。(信宜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