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茂名大视野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社区广播台

查看: 2528|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住建部:住房按套内面积算,买房将告别“公摊面积”……

[复制链接]

1143

主题

1154

帖子

4242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242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9-2-24 09:24:45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月1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发布《关于<城乡给水工程项目规范>等38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在这38项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中的第10项系《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其中第二部分2.4.6条指出,“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发布的官方文件明确指出,“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这是住建部首次在官方文件中明确提出,房屋应由套内面积来进行交易。这是否意味着消费者为“公摊面积”埋单要成为历史呢?受可能出台的新政影响,房价又会出现怎样的变化呢?




        据了解,此次住建部发布的征求意见文件中,提及到“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一项规定最受社会关注。本次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15日。






什么是“公摊面积”




         根据2000年8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即公摊面积为:


1. 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变(配)电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




2. 每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为墙体面积水面投影面积的一半。




        对于这份征求意见通知,各位茂名的市民怎么看?真正开始实施后,房价又是否会再次上涨呢?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南方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