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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高州一幼儿园使用未取得校车资质的 " 黑校车 " 接送幼儿园学生,并且出现严重超载行为,核载 9 人的面包车内搭载了 24 个人。在查获后,该幼儿园经营者目前已被警方刑拘。
近日,茂名高州交警大队石鼓中队的民警在高州市石鼓镇祥山路段执勤时,截查了一辆号牌为粤 B7**F7 的金杯牌面包车,发现核载 9 人的车竟然密密麻麻搭载了 24 个人。
经清点,除了该车驾驶员黄某锋外,车内还有 23 名小朋友。在核对车辆资料时,执勤民警发现该车属报废车辆。随即,在中队民警的协调下,将 23 名小朋友安全送回幼儿园,后依法扣留该面包车,移交交警大队侦查中队作经一步审查。
经查得知,驾驶人黄某锋是一家幼儿园的经营者。自 2018 年 9 月 3 日开始,他驾驶粤 B7**F7 号牌的报废车辆,从事 " 黑校车 " 的运输业务,于每天放学后将幼儿园的小朋友和小学生们接送回家,并按每人月收取接送费 50 元。
被查当日,车辆内所送的小朋友中,有 5 名是就读于他经营的幼儿园,另外有 18 名是其他小学的小学生。
黄某锋,既是幼儿园的经营者,也是 " 黑校车 " 驾驶人,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于 10 月 9 日已被高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据了解," 黑校车 " 是指没有取得相关资格证书、未到交警部门登记或登记为自用车的、未投强制责任险、本来不属于校方却非法运营来接送学生的车辆。这些车大部分车况较差,通常还存在超载、超速、非法改装等交通违法行为,安全隐患较大。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的,属于危险驾驶罪,将被处拘役,并处罚金;同时,校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同样以危险驾驶罪进行处罚。
为此,交警部门再次提醒: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切勿存在侥幸心理驾驶 " 黑校车 "、" 超员车 ";同时,请广大家长、学校注意核查车辆的营运资质,拒绝让孩子乘坐 " 黑校车 ",一旦发现相关的违法行为,请向公安交警部门举报。
来源:茂名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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