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1岁的阿婵,家住信宜某镇,高中毕业后,便到该市城区打工,在一间休闲会所上班。淳朴的阿婵本想本分地工作,然后再找个老实男人成家。但当她遇到了男青年阿汉后,平静的生活便划上了句号。
......................................................................... 长相英俊的阿汉,一次来会所按摩时与阿婵相识。因年纪相仿,且阿汉能言善辩,不久两人就有相见恨晚的感觉,随即互留了手机号码。之后,阿汉经常约阿婵出来玩,两人逐渐就成了恋人,并开始同居生活。相爱容易相处难,因阿汉无固定职业,阿婵的工作时间也不固定,两人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阿汉嫌打工工资少,再加上以前曾一起犯事的朋友怂恿,遂起了盗窃他人财物的贪念。
一天晚上,阿汉与同伙阿明在信宜城区行窃时,被人发现后逃逸,随后被警方通缉。无奈之下,阿汉向阿婵坦白自己的罪行,并央求女友帮自己和阿明“跑路”。痴情的阿婵不忍心看到心上人东躲西藏,于是联系朋友阿莹帮忙。阿莹将阿汉和阿明窝藏在自己租住套间内长达三个月。其间阿婵和阿莹定时向阿汉二人提供食物和生活用品。
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阿汉和阿明在外出活动期间,被公安机关抓获。后阿婵和阿莹亦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检察机关以二人犯窝藏罪,向信宜法院提起公诉。
信宜法院认为,阿婵和阿莹明知阿明、阿汉二人系犯罪嫌疑人,却仍为其提供隐藏处所、食物,帮助其藏匿,其行为均已构成窝藏罪。依照《刑法》相关规定,法院遂判处阿婵有期徒刑一年;判处阿莹有期徒刑十个月。(茂名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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