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茂名森林公园“趣园”门票价格调整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就茂名森林公园“趣园”门票价格调整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8年5月18日上午9:00-12:00,时间半天。
二、会议地点
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会议室(茂名市油城六路2号市政府大院2号楼三楼)。
三、参会人员
(一)听证会参加人(30名)
1.消费者参加人(12名):陈磊蓉、包远杰、陈丽花、陈志、冯琪、柯志敏、林桂婵、邓芷、魏才凯、吴金慧、张广清、周小媚。
2.经营者参加人(1名):李卓裕。
3.利益相关方参加人(3名):姚钢、杨国良、邓玉珊。
4.专家、学者参加人(5名):梁知、周永东、黄理伟、刘欢蕾、欧智。
5.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参加人(9名):周德荣、黄德华、陈纾、伍锐辉、罗玉玲、程玉婷、林筱岚、王秋妮、何伟锋。
(二)听证人(3名)
苏定伟、彭卓瑜、李宇峰。
四、听证方案主要内容
门票价格调整听证方案
方案一:茂名森林公园“趣园”门票价格从现行每人每票20元调整为每人每票27元。
方案二:茂名森林公园“趣园”门票价格从现行每人每票20元调整为每人每票30元。
五、相关政策依据
(一)门票价格管理权限的政策依据。
原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价〔2001〕250号)第三条规定:“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是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主管部门,依法对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实施管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的通知》(粤府办〔2015〕42号)第10项规定,省价格主管部门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制定“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门票价格及景区内交通运输服务价格”。
(二)门票价格调整的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227号)第二点规定:“合理确定门票价格调整期限和调整幅度。对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门票价格,因成本支出大幅增加确需调整的,应当在调价前2个月向社会公布。同一门票价格上调频率不得低于3年。门票价格的调整幅度,50元以下的(不含50元),一次提价幅度不得超过原票价的35%;……”。
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4月9日
来源: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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