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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东高考将有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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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0-27 21:01:1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关于《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2018年深入推进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16〕17号)的有关精神,结合我省考试招生工作实际,省教育厅、省招生委员会制定了《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2018年深入推进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通知》,现向社会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17年10月27日至2017年11月3日
  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电子邮件:
ksygz1205@163.com。
来函请寄:
广州市中山大道西69号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处
邮编:510631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0月26日


        根据《通知》内容,2018年起广东一本和二本将合并为“本科批次”,平行志愿组可填15个院校志愿数,可设置1个不服从调剂专业志愿;这样一来学生的选择更广泛,机会也将更多哦。具体还有哪些变化?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招生录取模式改革


        1、合并本科录取批次

        2018年起,将原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两个招生录取批次合并为“本科批次”,设置本科和专科两个录取批次。

        批次调整合并后,本科和专科录取批次均设置一个平行志愿组,15个院校志愿数,即院校志愿数设A、B、C、D、E、F、G、H、I、J、K、L、M、N、O  15个,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和1个不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录取时,本科批次三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等级要求统一调整为2C及以上;提前第一批本科院校和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本科院校自主招生、重点高校招收贫困地区农村学生(含高校专项、地方专项)等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不低于往年的标准划定。

       2、艺术体育类统考院校(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2018年起,将现各批次艺术(含音乐、美术,下同)、体育类统考专业的投档,从传统梯度志愿投档模式调整为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设置一个院校志愿组,A、B、C、D、E、F 6个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和1个不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各批次艺术、体育类统考专业依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分别划定文化课和术科统考最低控制分数线,以文化课总分和术科统考分数合成的总分(文化课成绩占40%、术科成绩占60%),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投档时,按考生总分及排序情况从高到低,逐个院校志愿依次检索进行投档。投出档案,由高校根据本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除艺术类统考专业外,其他艺术类“统+校”和校考专业各设置2个院校志愿,仍实行传统梯度志愿投档。教育部明确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的“统+校”、“校考”专业(含经省招生办同意提前录取的院校)的录取工作在普通本科批次录取前进行。

        3、“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2018年起,在“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即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情况和院校志愿顺序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 录取设本科院校和专科院校两个批次,每个批次设置一个院校志愿组。本科批次设A、B、C 3个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专科批次设A、B、C、D、E、F,6个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本专科批次每所院校均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和1个不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

      《通知》指出,广东将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模式,推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录取成为高职院校招生录取的主渠道。

        1、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调整为一个平行志愿组

        继续实施高职院校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依据学考成绩招生改革试点,进一步扩大招生规模。省内各高职院校安排本校不低于35%的上年度招生计划,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成绩总分作为录取依据,安排在2018年春季实行统一填报志愿、统一组织录取。

        2018年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从2017年的1个院校志愿+9个院校平行志愿的方式调整为一个平行志愿组,设置6个院校志愿数,每所院校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和1个不服从调剂专业志愿。

        2、“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中“文化素质”考试时间从2019年起调整至1月份进行
深化高职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招生改革方面,一是将“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3”即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考试成绩作为中职学校毕业生“文化素质”的成绩,其考试时间从2019年起调整至1月份进行,2018年做好充分的前期准备和宣传发动等工作。二是规范“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中证书报考专业范围。进一步梳理规范高职院校招生专业和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对应关系,增强专业与证书之间的对应性,完善相关配套文件,更好地促进中高等职业教育的有效衔接。三是进一步扩大高职院校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规模。增加高职院校面向中职学校毕业生的招生计划。

       2018年,省内所有高职院校应统筹面向中职学校毕业生的“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面向中职学校毕业生的自主招生等招生方式,增加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面向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

        往年未面向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的高职院校,按照2017年招生总计划的10%(其中“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占3-5%)预安排计划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往年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的高职院校(含不到年度招生计划1%的高职院校),按照2017年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计划20%的增量(其中“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招生计划增量不低于5-10%)预安排计划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以更好地促进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



三、“五年一贯制”招生录取改革试点

        深化面向初中毕业生的中高职贯通人才培养招生改革方面,继续实施面向应届初中毕业生中高职贯通“五年一贯制”、“三二分段制”招生办法,并进一步加以规范和完善。

        选择10所左右高职院校,安排其中部分专业一定数量的招生计划,在中考改革试点市开展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五年一贯制”招生录取改革试点。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生源地所在市规定的录取分数线,符合招生学校提出的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录取条件的考生,即可参加录取。



四、“职业技能测试”可用网上联合测试成绩

        规范和完善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方面,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完善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报名、考核、录取办法。一是逐步搭建全省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统一报名、测试和录取平台,从计划编制、招生章程上报、考生报名和填报志愿、院校审核考生资格和考务安排、职业适应性测试、院校上报分数线和拟录取名单、省招办审核均在该平台上进行,进一步优化流程,规范操作,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分类指导,规范考核方式。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学校毕业生的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均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考核方式,并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重要的参考因素。其中,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统一使用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可以自划分数线),“职业技能测试”可以使用网上联合测试成绩,也可以由院校自主命题进行测试,即2018年高职院校(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自主招生考核以“学考+网上职业适应性联合测试”或“学考+自命题职业适应性测试”为主要评价录取模式,有特殊需求的高职院校(专业)可增加对考生的技能考核,但须提前公布;中职学校毕业生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由高职院校自行命题并组织测试。三是规范现代学徒制招生专业。对于无法签订劳动合同的专业,2018年暂停现代学徒制招生。


五、特殊类型专业招生考试改革


         1、音乐术科统考笔试实行机考改革

         2018年起,全省音乐术科统考将《乐理》及《视唱练耳》笔试部分改为计算机考试,科目名称为《练耳与乐理》,《视唱练耳》面试部分的考试内容、形式不变。

         考试大纲及考试模式参见《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音乐术科考试大纲》(粤招办普〔2017〕63号)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音乐术科练耳与乐理在线考试系统(模拟)-考生端操作手册》(详见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2、美术术科统考部分科目实行计算机辅助评卷

        2018年起,我省普通高考美术术科统考,除色彩科目外,素描和速写科目实行计算机辅助评卷,进一步确保考试公平公正。评卷时先将考生答卷录入计算机,然后通过计算机辅助评价系统随机调由评卷专家进行评卷。

        同时,将规范完善艺术类专业校考管理。根据教育部和我省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加强我省艺术类校考工作管理,加大监督力度,在2017年底出台《广东省201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校考管理办法》,确保艺术类校考公平公正和规范有序。积极探索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和舞蹈等艺术类校考专业的校际联考和省级统考的考试方式和监管办法,逐步减少专业校考。


六、其他变化

        1.今后,省内所有应用型本科高校原则上须安排“专插本”(即本科插班生,下同)招生专业和计划。

        2.“中职升本科”的招生改革试点。

        探索应用型本科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试点工作。报请教育部批准后,2018年起,安排部分应用型本科院校部分专业进行“中职升本科”的招生改革试点。参加改革试点的应用型本科高校,在部分应用性强、职业特色明显的专业(如艺术、护理、学前教育、职教师资等),2018年安排本年度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通过“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和技能测试等方式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从而打通职业教育“中职升本科”成长通道,探索高端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新路径。

        3.对“学分互认”、“联合培养”、“国际班”等与国(境)外教育机构开展办学合作活动的项目不再单独编设院校代码进行招生,以上项目与本校普通专业按院校代码统一编排招生。

        4.2018年起,高考成绩公布时,高考个人成绩只提供给考生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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