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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面向全国招聘警务人员1000人,门槛低,待遇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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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6-30 11:21: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为贯彻落实社会稳定、长治久安总目标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维稳力量。经市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新疆博乐市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警务人员1000名。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1、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2、户籍、民族不限,男性1000人,身高不低于168cm,18-35周岁
3、退伍军人优先。
4、无违法犯罪记录。
5、身体健康。

二、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新疆博乐市公安局警务人员。

三、招聘程序
报名时间:2017年6月27日至7月16日。
报名地点:博州人力资源服务大厅(北京路与建国路十字路口处西南方向)。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过程中一并进行资格审查和政审,资格审查以及政审合格者方可进入考试环节。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寸免冠照片3张、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报名表》、《政审表》,退伍军人需携带退伍证(原件、复印件)。报名费:15元   考试费:40元

四、聘用及待遇
拟聘人员经现场确认无异议,由喀什市公安局会同喀什市人社局审核无误后,由喀什市公安局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1、新聘用警务人员工资每月应发工资3951元、五险一金1252.86元、维稳补贴1000元、伙食补贴500元、超时补贴480元,共计7183.86元。扣除社保后,实际发放为4668.75元。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后,由公安局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3年。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不再续聘的终止聘用关系。

2、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工作业绩突出表现优异,逐步按照自治区下达的事业编制计划,优先设岗,通过自治区及地区考试合格后,吸纳为国家正式编制人员;

五、政策解释
本实施方案由博乐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909-2239057、0909-2288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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