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lor=rgba(0, 0, 0, 0.9)]
[color=rgba(0, 0, 0, 0.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我局对电信网络诈骗冻结的涉案账户进行梳理,发现一批符合返还的涉案资金,现依法对一批涉及返还的涉案账号进行公告,具体如下:
返还银行卡:1307****7846,持卡人:大竹石忠春家庭农场;接收银行卡:6217****4762,持卡人:郑*,返还金额:220000元。 返还银行卡:7936****0177,持卡人:深圳市嘉裕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接收银行卡:6227****0713,持卡人:陈*鸣,返还金额:185099元。 返还银行卡:3405****1033,持卡人:安庆定胜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接收银行卡:6222****8009,持卡人:苏*全,返还金额:56000元。 返还银行卡:0200****6383,持卡人:宜宾希冠商贸有限公司;接收银行卡:6225****0719,持卡人:杨*玲,返还金额:50000元。 返还银行卡:2704****4712,持卡人:四川省利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甘肃第一分公司;接收银行卡:6221****0907,持卡人:龚*国,返还金额:49762元。 返还银行卡:9550****0156,持卡人:庆威隆科贸(上海)有限公司;接收银行卡:6217****3837,持卡人:潘*珍,返还金额:27280元。 返还银行卡:2636****3710,持卡人:宝鸡志将路远商贸有限公司;接收银行卡:6210****7535,持卡人:李*荣,返还金额:20000元。 返还银行卡:1025****4181,持卡人:徐州途顺商贸有限公司;接收银行卡:6227****9270,持卡人:廖*如,返还金额:4031元。 返还银行卡:6505****0441,持卡人:乌鲁木齐众鑫泰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接收银行卡:6217****5208,持卡人:梁*婷,返还金额:17994元。 返还银行卡:6217****2878,持卡人:孙志娜;接收银行卡:6217****5208,持卡人:梁*婷,返还金额:8571元。 返还银行卡:6226****9875,持卡人:聂志斌;接收银行卡:5522****6866,持卡人:张*儒,返还金额:50000元。 返还银行卡:6217****5325,持卡人:吴小川;接收银行卡:5522****6866,持卡人:张*儒,返还金额:36368元。 返还银行卡:6212****6571,持卡人:林小凤;接收银行卡:5522****6866,持卡人:张*儒,返还金额:12000元。 返还银行卡:6221****8697,持卡人:韦群生;接收银行卡:5522****6866,持卡人:张*儒,返还金额:10491元。 返还银行卡:6212****6361,持卡人:肖炯;接收银行卡:5522****6866,持卡人:张*儒,返还金额:9830元。 返还银行卡:6212****3763,持卡人:林爵强;接收银行卡:5522****6866,持卡人:张*儒,返还金额:3038元。 返还银行卡:6223****9258,持卡人:叶英云;接收银行卡:5522****6866,持卡人:张*儒,返还金额:1325元。 返还银行卡:6228****2172,持卡人:任振宇;接收银行卡:6217****6480,持卡人:蓝*梅,返还金额:5200元。 返还银行卡:6216****4465,持卡人:庄建武;接收银行卡:6217****6480,持卡人:蓝*梅,返还金额:2675元。 返还银行卡:6228****4770,持卡人:魏开兴;接收银行卡:6217****4763,持卡人:卢*敏,返还金额:66000元。 返还银行卡:6222****1149,持卡人:邱双辉;接收银行卡:6228****4874,持卡人:邓*慧,返还金额:49470元。 返还银行卡:6212****3092,持卡人:王建琼;接收银行卡:6228****8975,持卡人:黄*萍,返还金额:40800元。 返还银行卡:6217****4291,持卡人:石晶;接收银行卡:6217****6417,持卡人:李*茹,返还金额:2780元。 返还银行卡:6212****6829,持卡人:郝文曌;接收银行卡:6221****1427,持卡人:钟*广,返还金额:9940元。 返还银行卡:6222****5463,持卡人:王川;接收银行卡:6228****9475,持卡人:黄*敏,返还金额:50000元。 返还银行卡:6222****8237,持卡人:李梦飞;接收银行卡:6215****2299,持卡人:邓*婵,返还金额:40000元。 返还银行卡:6216****7199,持卡人:袁钱钱;接收银行卡:6228****8372,持卡人:李*军,返还金额:38067元。 返还银行卡:6222****1656,持卡人:熊军;接收银行卡:6217****5472,持卡人:王*,返还金额:5000元。 返还银行卡:6214****1868,持卡人:颜晓雁;接收银行卡:6217****6818,持卡人:陈*梅,返还金额:6802元。 返还银行卡:6222****2084,持卡人:李洋;接收银行卡:6217****8795,持卡人:龙*霞,返还金额:1802元。
[color=rgba(0, 0, 0, 0.9)]公告期为三十天,如有异议,请自公示30日内,联系高州市公安局办理相关事宜。
[color=rgba(0, 0, 0, 0.9)]特此公告。
[color=rgba(0, 0, 0, 0.9)]联系部门:高州市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地址:高州市中山路39号。
[color=rgba(0, 0, 0, 0.9)]联系人:黄警官、夏警官,联系电话:0668-6635391(工作日08:30--17:30)
[color=rgba(0, 0, 0, 0.9)] 高州市公安局 [color=rgba(0, 0, 0, 0.9)]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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