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开启辅助访问
请
登录
后使用快捷导航
没有帐号?
立即注册
用户名
Email
记 住
找回密码
密码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导航
门户
Portal
论坛
BBS
粤西风情
民声答谢
文化茂名
今日关注
民生民声
新浪微博
商联往来
志愿公益
奇闻趣事
搜索
搜索
本版
文章
帖子
群组
用户
茂名大视野
»
论坛
›
茂名大视野
›
今日关注
›
@各位市民:从7月1日起电动车进楼入户将承担法律责任
@各位市民:从7月1日起电动车进楼入户将承担法律责任
查看数:
2029
|
评论数:
0
|
收藏
0
关灯
|
提示:支持键盘翻页<-左 右->
帖子模式
组图打开中,请稍候......
分享
0
收藏
0
支持
0
反对
0
枪林弹雨
发布时间:
2022-6-12 09:45
正文摘要:
广东实施消防法办法7月起施行电动车进楼入户将承担法律责任 2022年7月1日起,新修订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将正式施行。 《实 ...
回复
© 2001-2033
茂名大视野
(http://www.mmdsy.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
技术支持:
展翅南方网
(
粤ICP备2023141084号-3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