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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生活噪音归公安管辖,2022年6月5日起正式施行(附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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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6-11 17:39

正文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于2022年6月5日起施行。 第八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产生社会生活噪声,经劝阻、调解和处理未能制止,持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或者有其他扰乱公共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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