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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22日,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中共广州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吴沙受贿案,对被告人吴沙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对吴沙受贿犯罪所得赃款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