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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茂名有52家医疗机构(诊所、卫生站)存在不良执业行为被记分 [打印本页]

作者: 笑酒窝    时间: 2022-6-28 18:09
标题: 茂名有52家医疗机构(诊所、卫生站)存在不良执业行为被记分
  2022年1-5月份,茂名有52家医疗机构存在不良执业行为被记分,包括5家医院、2家门诊部、9家诊所、6家卫生院以及30家乡镇卫生站、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

  主要涉及未按规定执行消毒制度、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违反放射诊疗相关规定和要求等违法行为。详细名单如下:
  
  其中茂名市茂南区河西街道幸福社区卫生服务站因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诊疗科目范围及任用1名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已累计被记14分。

  谢鸡镇铺面村谢平卫生室未按规定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及医疗废物管理有3项不符合要求被记8分。

  高州市石仔岭街道茂岭村卫生站不按规定进行病历资料管理、未按规定执行消毒隔离制度、诊疗活动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对医疗废物管理不符合要求被记8分。
  根据原《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的试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时,登记机关应给予1-6个月的暂缓校验期。

  (一)校验期为3年的医疗机构,校验期内任1年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累计超过24分;  (二)校验期为3年的医疗机构,校验期内记分累计超过60分的;
  (三)校验期为1年的医疗机构,校验期内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累计超过24分的。

  各医疗机构切莫因违法行为处罚不重、记分不多,就一犯再犯,累计记分超过相应分值的将面临暂缓校验的严重处理。


来源:健康茂名  高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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