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企查查APP显示,信宜市大成镇中心幼儿园,因违反食品安全法被信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万元。处罚事由显示,当事人于3月10日以10.5元/斤的价格采购53斤猪肉,经抽样检验,该批猪肉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项目不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至案发时止,除了抽检的3斤猪肉外,当事人将剩余的上述涉案不合格批次猪肉作为食品原料直接清洗加工烹饪,供学生食用,货值金额为556.5元。据悉,饮食污染五氯酚酸钠的食物和水以及吸入或沾染皮肤均可发生中毒,轻症表现为恶心、头晕、乏力,重则出现高烧、昏迷,甚至死亡。《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中规定,五氯酚酸钠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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