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被告人吴某因与邻居发生土地纠纷而时常争吵,多次从自家楼上向邻居的自建屋门口地坪及楼顶扔砖头、石头,排放粪水,经当地派出所多次批评教育后,仍不听劝阻。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信宜法院受理该案后,合议庭考虑到被告人吴某年纪较大行动不便,且为了加强以案普法效果,决定将庭审开到被告人家门口。
巡回审判车开到开庭地点,经过简单的布置,一个配备齐全的车载法庭就呈现在群众面前,法官、公诉人、被告人到庭后,庭审就开始了。法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紧凑、有序引导控辩双方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以及最后陈述等庭审活动。该案将择日宣判。
庭审中,有不少村民闻讯前来旁听。庭审结束后,村民们一方面感动于法官上门审案的人性化举措,一方面深刻体会到违法必究的法律权威,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为进一步发挥巡回审判以案普法的效果,信宜法院打破巡回审判主要针对传统民事案件的局面,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扩大巡回审判案件类型,加大刑事巡回审判力度,以更加人性化的方式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并通过就地开庭扩大普法宣传广度,有效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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