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大视野

标题: 茂名涉农产品质量严查,有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 [打印本页]

作者: 谭恋爱    时间: 2022-1-4 18:05
标题: 茂名涉农产品质量严查,有人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
严打违法违规行为!
茂名公布2021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典型案例

一、信宜市农业农村局查处某种植业合作社生产、销售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案

2021年6月2日,信宜市农业农村局对信宜市某种植业合作社生产销售的蕹菜进行抽检,发现该批次蕹菜氧乐果残留超标(氧乐果检验值为0.0537,标准值为0.02)标准,判定为不合格,属于生产销售含有农药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2021年6月7日,信宜市农业农村局派出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依法对信宜市某种植业合作社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10元,罚款人民币5000元,共计5110元。

二、高州市农业农村局查处高州某果菜专业合作社销售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案

2021年2月25日,高州市农业农村局收到高州市市场监督局发来的《高州市市场监督局案件移送函》(高市监案移函[2021]0225-01号)以及相关资料,函告:河北省泊头市对志强蔬菜门市部的缸豆(来自高州某果菜专业合作社)进行抽检,发现检出的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不符合GB2765- 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判定为不合格。2021年3月6日,高州市农业农村局进行立案调查,依法对高州某果菜专业合作社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480元,罚款人民币2500元,共计2980元。

三、茂南区农业农村局查处谭某某白菜农药残留超标案

2021年10月19日,茂南区农业农村局对谭某某种植的白菜监督抽查,检测发现毒死蜱的残留超出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判定为不合格农产品。茂南区农业农村局进行立案调查,由于涉嫌犯罪,案件已经移送茂南区公安分局处理。

四、广东省渔政总队电白大队查处茂名市某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国家禁用渔药案

2021年4月6日,茂名市农业农村局对茂名市某科技有限公司鲤鱼进行监督抽查时,检出其产品含有禁用渔药:孔雀石绿。广东省渔政总队电白大队派出执法人员对该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立案调查。2021年9月8日,  广东省渔政总队电白大队对该科技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20000元,并责令该公司进行生产整改。由于涉嫌犯罪,案件将移送电白区公安分局进一步处理。



来源:茂名市农业农村局  高州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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