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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去办案先买门票”公安局回应:联系确认事由后可免票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叔    时间: 2019-5-20 00:24
标题: “去办案先买门票”公安局回应:联系确认事由后可免票
“去办案先买门票”公安局回应:联系确认事由后可免票




人民日报(来源:北京头条客户端)


5月17日,有媒体报道北京某律所律师在前往南宁市公安局青秀山风景名胜区旅游区分局办案时,由于该分局位于青秀山景区内,景区工作人员称“必须通过电话方式跟公安分局联系后,才能免票进入”,最后律师无奈买了20元门票方才进入。



5月18日,该分局通过微博发布情况说明称,目前,该分局面向群众服务的业务部门大部分设在青秀山风景区外,仅有分局机关科室及法制大队等部门由于历史原因在风景区内办公。


群众如需前来办事,可以拨打分局有关部门办公电话,与分局联系确认事由后,可免票进入景区办理业务;如已购票入园的,分局可协助与景区沟通办理退票手续。



下一步,该分局将在景区各出入口设立便民指示牌,张贴分局机关联系电话,方便群众来访办事。


北青报记者看到,该分局随后在微博公布了相关部门电话。青秀山公安分局办公室:2114928;青秀山公安分局法制大队:2114921。







作者: 燕子    时间: 2019-5-20 14:29
新奇的做法,办案也买门票
作者: 吖萍    时间: 2019-5-21 11:10
早公布电话多好,不用闹出那么多矛盾。
作者: 星星之火    时间: 2019-5-21 15:15
另辟个门口啊,这样多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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