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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检察院举报箱没投信口 回应:广告公司失误,已更换 [打印本页]

作者: 向前行    时间: 2018-11-1 22:19
标题: 检察院举报箱没投信口 回应:广告公司失误,已更换
检察院举报箱没投信口 回应:广告公司失误,已更换

人民日报
6小时前 · 人民日报官方账号

针对“扫黑除恶举报箱没有投信口”一事,11月1日,广东陆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回应澎湃新闻称,举报箱10月中旬设置,是广告公司制作举报箱的时候忘记设置投信口,目前该举报箱已经更换。


11月1日,一段在网上流传的视频显示,一个标注为”陆河县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的举报箱四周没有投信口,无法投入举报信。


陆河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证实了此事。对方表示,视频中的举报箱于10月中旬安装在检察院门卫室外,举报箱上方应该开一个口方便投信,但负责制作举报箱的广告公司忘记了此事,检察院发现后,立即对该举报箱进行了更换。


(来源:澎湃新闻)



作者: 倩雨倩    时间: 2018-11-2 08:02
广告公司的失误
作者: 陈晓丽    时间: 2018-11-2 10:19
更换了就好
作者: 李如    时间: 2019-2-24 16:57
呵呵哒
作者: 李么么    时间: 2019-2-26 08:28
都是有事才行动
作者: 夜雨    时间: 2019-2-26 13:48
已更换就好!
作者: 星星之火    时间: 2019-3-10 17:07
这个失误耐人寻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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