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抽检月饼共111批次,已检验111批次,106批次符合检验项目要求,5批次不符合检验项目要求。
一、总体情况:5批次糕点食品不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茂名市茂南新洋饼家生产的草莓味月饼(规格:100g/包,生产日期:2018年8月16日)检出酸价(以脂肪计)(KOH)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超出标准值,不符合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茂名市同欢月圆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豆沙味月饼(广式月饼)(规格:480g/封,生产日期:2018年8月19日)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超出标准值,不符合规定。检验机构为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3、化州市金罗冠饼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金冠月伍仁金腿月饼(规格:600g/盒,生产日期:2018年8月25日)检出酸价(以脂肪计)(KOH)超出标准值,不符合规定。检验机构为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4、茂名市电白区七迳永兴饼厂生产的红豆沙月饼(规格:600g/盒,生产日期:2018年8月27日)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超出标准值,不符合规定。检验机构为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5、茂名市电白区七迳永兴饼厂生产的白莲蓉味月饼(规格:600g/盒,生产日期:2018年8月27日)检出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超出标准值,不符合规定。检验机构为茂名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投诉电话12331。
来源:茂名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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