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是恩爱情侣,却因种种原因日渐疏远,到最后分道扬镳。可分手不久后,前男友因索要分手费遭拒不爽,竟在网络上传播前女友的不雅视频。
渣事一、要求女方给1万元分手费,要么卖淫
2017年9月6日,被害人小桐(化名)到湖光岩派出所报案称,2017年9月5日,谢某龙(男,30岁,化州人,系小桐的前男友)联系到小桐并提出索求:要么给其1万元分手费,要么到化州帮其卖淫3个月,否则就上传、散播董某自拍的裸体视频到网络上。
犯罪嫌疑人微信敲诈截图(为保护隐私,图片已作处理)
渣事二、索要不得,传播裸体视频
因小桐不服从谢某龙提出的索求,谢某龙于当天将小桐自拍的一段裸体视频发到化州某中学初三某班QQ群里,造成群里大量人员浏览,甚至保存该视频,严重损毁了小桐的声誉和形象。湖光岩派出所在调查取证后依法将该案立为敲诈勒索案开展侦查。
案件进展
2018年7月20日,湖光岩所获悉涉嫌敲诈勒索的犯罪嫌疑人谢某龙藏匿在化州市某咨询中心工作,该所黄君所长马上将案情向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钟勇、副局长叶就和指挥中心主任陈志坚同志汇报,分局领导指示迅速组织开展抓捕行动。随后黄君所长立即指派占兴振副所长带领民警蔡如灿、协警李子明、金鸿翔等人前行化州市开展抓捕,在化州警方的协助下,最终在化州市某咨询中心将涉嫌敲诈勒索罪的嫌疑人谢某龙成功抓获归案。
目前,谢某龙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已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网上有真情存在,但也不排除虚假的感情、虚伪的人甚至是一些别有用心人存在。上网要警惕,不要轻易透露自己的真实情况,更要检点自己的行为,千万不要轻信,也不要图一时刺激,随意拍摄隐私照片,更不要保存在手机或易丢失的存储设备里,以免成为不法分子的把柄,给自己造成伤害。一旦遇到类似的情况,应当注意保留证据并及时报警,不要妄想破财消灾。
来源:珠江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