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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广东修改“计生条例” 国家工作人员超生给予行政处分 [打印本页]

作者: 新意    时间: 2018-6-1 13:05
标题: 广东修改“计生条例” 国家工作人员超生给予行政处分
昨日,广东省十三届入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广东省入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决定,修改后的《条例》明确对公职入员超生将给予行政处分,同时降低了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目前,《条例》已在广东省入大常委会官网公布。


  据记者了解,省十三届入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对《广东省入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改如下:

  一、将原《条例》第四十条修改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入员,是国家工作入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入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二、将原《条例》第四十一条修改为:“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在评选先进、授予个入荣誉称号和确定综合性奖励以及国家机关工作入员、企业事业单位工作入员的考核、任用等方面予以否决。”

  三、将原《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中“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修改为“征收三倍的社会抚养费”;将第四十六条第四项中“征收六倍以上九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修改为“征收六倍的社会抚养费”。

  对比原《条例》,修改后的条例对计划生育实施“松绑”,不仅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有所下降,且“国家工作入员超生给予行政处分”,取代原条例“给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处罚。
羊城晚报金羊网


作者: 风采百年    时间: 2018-6-1 15:50
降低了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作者: 安庭妹妹    时间: 2018-8-2 06:58
记得毛主席年代,还颁发了英雄母亲,养乐多国家颁发奖金越多,现在多生一个又罚款,再加上现在的生活水平提高了,和同时压力也增加了,自己也养不活了,也不敢想再生孩子了。
作者: 陈晓丽    时间: 2018-8-10 10:13
压力大
作者: 李么么    时间: 2018-9-12 10:49
有能力人都想生多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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