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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茂名市委原副书记宋寿金有期徒刑二年 [打印本页]

作者: 风清气正    时间: 2018-1-10 21:50
标题: 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茂名市委原副书记宋寿金有期徒刑二年




宋寿金(资料照片)



   2018年1月10日,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茂名市委原副书记、茂名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原副书记、副主任宋寿金行贿一案,对被告人宋寿金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宋寿金为被提拔,自2003年7月至2006年下半年,先后多次送给时任茂名市委书记周镇宏(已判刑)人民币共60万元。

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宋寿金为谋取职务提拔,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已构成行贿罪。鉴于宋寿金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且认罪态度较好,有较好的悔罪表现,依法对其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宋寿金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来源:南方杂志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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