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上午,茂名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黄玉华,副主任黄奕奕、杨雄、吴海强,秘书长梁田欢及委员共35人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朱海龙,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以及各区(县级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茂名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变动情况和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审议和通过了茂名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会后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2023年2月24日茂名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何江的茂名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梁剑辉的茂名市金融工作局局长职务。
张驰的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陈华培的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实施庭庭长职务。
决定任命:
梁剑辉为茂名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张驰为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欧卫慧为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实施庭庭长;
龙俊宇为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钟娟为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实施庭副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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