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下午,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燕、张旅明、吴小红、李祖源、赖建才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璋玲,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议案进展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2年十项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报告,并开展了满意度测评。会议表决通过了《高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高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会议决定,高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1月13日在高州市区召开。会议初步审查了高州市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听取和审议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筹备工作报告;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审议和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列席和邀请列席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人员的决定。会议还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罗荫聪为高州市交通运输局局长;黄盛勋为高州市农业农村局局长。来源:高州人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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